地政問答:非都市土地可供建築使用之各種用地,有關建蔽率及容積率之規定為何?
答:    
  1.甲種建築用地:建蔽率百分之六十,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。
  2.乙種建築用地:建蔽率百分之六十,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。
  3.丙種建築用地:建蔽率百分之四十,容積率百分之一百二十。
  4.丁種建築用地:建蔽率百分之七十,容積率百分之三百。
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上列規定,但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降,並層報內政部備查。

參考資料 http://www.miaoli.gov.tw/jhunan_land/normalContent.php?forewordID=8507&secureChk=3a146dc1c8fcb3fbcfe96046c64c20ff
引用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6120710017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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